四川省国际商务发展促进会会员管理办法

 

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。

拥护本会章程,符合下列条件的,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:

(一)拥护本会的章程;

(二)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
(三)在本会的业务,行业领城内具有一定的影响;

(四)具有开拓国际贸易领域的思想,积极参加国际、国内会展业务及经贸考察,大力发展进出口贸易;

(五)四川省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会员,和有意愿参加国内外会展业务的会员。

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
(二)提交有关证明材料,包括:

1.法人身份证;

2.会员营业执照;

3.会员的经营地址证明及联系方式;

(三)由理事会讨论通过;

(四)由本会颁发会员证,并予以公告。

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
(一)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(二)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
(三)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
(四)退会自由。

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
(一)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;

(二)执行本会的决议;

(三)按规定交纳会费;

(四)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;

(五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
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给予下列处分:

(一)警告;

(二)通报批评;

(三)暂停行使会员权利;

(四)除名;

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。

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自动丧失会员资格:

(一)一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;

(二)不再符合会员条件;

(三)丧失民事行为能力;

会员退会、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,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、权利、义务自行终止。

本会置备会员名册,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。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,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,并向会员公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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